一、目的和依据
为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以下简称 UDI)实施,指导医疗机构开展 UDI 实施应用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做好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实施UDI工作的公告及相关标准、通知等文件,落实《北京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质量提升方案》,根据实际,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可作为北京市医疗机构实施应用 UDI 的指导,旨在增强医疗机构对 UDI 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为UDI 实施应用提供实际操作指导。本指南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
三、实施流程
(一)建立健全UDI实施团队
成立以医疗机构领导、相关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UDI实施应用工作组:院级领导担任组长,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实施应用工作组成员由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医务、医保、护理、信息、财务等重点部门及重点临床使用科室相关人员参与。
(二)建立完善制度体系
结合本单位内部医疗器械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体系文件,补充和完善UDI实施应用的相关管理要求和条款,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目标和任务,组织学习UDI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及实施方案,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了解UDI实施应用的重要意义,研究确定UDI实施应用具体路径。
(三)实施步骤及相关匹配软件、硬件
1.调研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医疗器械(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等)UDI基础数据、UDI标识基本情况,调研各使用环节所需的软件功能情况,配置相关匹配硬件,如可识读UDI条码扫码枪、智能RFID耗材柜、条码打印机等情况。
2.改造或新建内部医疗器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包含UDI基础数据信息的标准化字典;对接国家药监局UDI数据库及上游供应商UDI实施应用基础数据信息;实现不同包装层级的UDI编码的解析识读;实现UDI编码、医保医用耗材分类编码、省级阳光集采平台结算编码、内部HIS收费编码的“四码映射”。
3.修订和完善本单位内部新增准入或变更使用医疗器械UDI基础数据字典、院内HIS收费价格等基础数据字典信息变化的动态维护、更新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4.建立本单位内部“医疗器械信息管理系统”与“HIS医嘱计费信息管理系统”、“智能设备RFID信息管理系统”、“移动医护信息管理系统”的基本数据信息互联互通的动态管理和内控机制。
5.实现进入本单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信息流与验收入库的实物流的对应:扫描不同包装层级的实物UDI条码的自动识别;实现IWMS智能仓储管理系统条码自动识别的出入库精细化管理;实现验收入库时实时扫描单个包装、最小销售包装的实物UDI条码与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内UDI编码匹配。
6.实现末端使用环节扫描最小使用包装UDI条码的HIS医嘱自动计费,“医疗器械信息管理系统”与“HIS医嘱计费信息管理系统”分别自动记录相匹配使用的医疗器械信息和患者信息,实现医疗器械UDI条码全流程追溯管理。
(四)实施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确保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医疗器械的UDI基础数据字典的标准化维护质量,确保本单位内部各相关信息管理系统的“四码映射”匹配效果和动态质量保证。
2.确保各厂家、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UDI条码(一维码、二维码、射频标签)外观清晰、可扫码识别、可实时解析、记录及提供合适数量的实物条码。
3.确保本单位内部使用的植介入或重点监管的医疗器械UDI与智能耗材柜RFID条码准确匹配。
4.必要时本单位内部配置标准UDI条码打印设备及智能耗材柜RFID条码匹配设备。
5.建立医疗器械UDI条码使用全过程各关键环节不良事件的追溯管理,运用PDCA管理工具,持续推进UDI实施应用工作,不断提升本单位医疗器械高质量管理水平。
(五)拓展应用
不断扩展和提升本单位内部医疗器械UDI实施应用工作的范围和深度,实现基于移动医护的医疗器械HIS医嘱执行和计费,扫描患者腕带条码、扫描普通低值医疗器械UDI条码和HIS中的对应医嘱相匹配,确保各品种品规的医疗器械准确计费和使用环节的精细化管理。